关于开展创建“内蒙古餐饮服务企业质量品牌店”认定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促进自治区餐饮行业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树立我区餐饮行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知名餐饮企业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品牌战略促进会、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品牌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业标准技术委员会联合在全区组织开展“内蒙古餐饮服务业质量品牌店”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一)促进全区餐饮行业根据自身实际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二)通过质量品牌评比,推动企业品牌质量提升意识,提高企业市场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
(三)帮助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定位企业精准营销服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通过质量品牌认定,创建自治区餐饮行业质量品牌店,提高消费者选择的引导性。
(五)促进内蒙古自治区餐饮行业质量水平和提升国内外影响力。
二、认定范围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和营业面积的餐饮服务企业。拥有专业资格人员和具备基本条件设备。
(二)认定单位业态
星级宾馆、酒店、酒楼、餐饮企业、餐饮连锁企业等。
(三)认定要求
申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执行有关餐饮及食品卫生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餐饮健康卫生标准,无质量投诉或曝光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可申请报名参加认定。
三、评审方法及依据
由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自治区品牌战略促进会、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组,依照评审细则,对参评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结合实地考察进行评审。评审分阶段开展,首批试点城市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三个盟市作为示范试点区,总结经验后在全区推广。
1.评审主要内容:
评审细则指标由质量、安全、品牌、计量、健康卫生、环保、节能几方面构成具体认定标准。
2.评审依据
(1)自治区地方标准《餐饮行业质量规范》《餐饮行业服务规范》
(2)卫生部《餐饮业卫生规范》
(3)国家标准《餐饮行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13391-2009(4)商务部《餐饮业现场管理规范》、《餐饮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估标准》
3.认定结果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须复审。
四、品牌等级划分
依据GB/T27925-2011等国家标准和规范,质量品牌店等级划分为:五星质量品牌店、四星质量品牌店、三星质量品牌店、二星质量品牌店,对于达到评审标准的餐饮服务企业,颁发对应的质量品牌店等级证书和牌匾。
星级划分标准依照评审细则,结合企业类别、资产总值、年销售额、年利润额、职工人数等按照综合得分划分。
1.对总分达到95分以上的企业授予“五星质量品牌餐饮服务企业”。
2.对总分达到95分以下85分以上的企业授予“四星质量品牌餐饮服务企业”。
3.对总分达到85分以下75分以上的企业授予“三星质量品牌餐饮服务企业”。
4.对总分达到75分以下65分以上的企业授予“二星质量品牌餐饮服务企业”。
五、认定荣誉和待遇
(1)为获评企业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行业X星质量品牌店”牌匾和标牌证书,提高知名度和可信度。
(2)对参评企业可优先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战略促进会、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享受有关会员单位的待遇,推荐参加自治区品牌创建认定和公众宣传等活动。
(3)获评企业,在自治区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可优先接纳成为内蒙古品牌战略促进会理事单位及内蒙古自治区品牌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优先推荐参加自治区和全国名牌企业认定和推介活动。
(4)由联合发文单位在其单位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为获评企业进行推送、报道并推荐给相关媒体进行转载。
六、申报事项说明
1.申报时间截止日期:2019年 3 月31 日。
2.本次认定需缴纳报名费200元。本认定活动旨在提升饭店餐饮行业诚信质量和服务水平,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消费者,属公益性质,不收取其他费用。
3.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餐饮服务企业质量品牌评价认定申报表,营业执照和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300字左右的企业简介一份。
七、报名联系方式
具体报名联系方式请关注:“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信息来源:“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