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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和眼镜企业合法权益!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发布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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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号编发 信息来源:北方头条网
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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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上午,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2021年全国爱眼日“关注普遍的眼健康”主题公益活动暨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自律公约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三楼举行。

        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工商联、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内蒙古信用商会、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等各商协会代表、自治区眼镜行业协会成员和来自自治区部分盟市眼镜企业代表等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为了更好地提升行业的服务能力,促进企业发展与完善自身建设,鼓励行业企业提高整体服务能力,服务于广大消费者,因应广大消费者和行业会员单位的呼吁,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经过长期调研,修订了 《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自律公约》,这个行业自律公约,已经过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专门表决通过。

        发布会上,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会长姚金和首先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指出,凡在内蒙古地区从事眼镜商品生产、经营和眼视光服务的企业,都应遵守本《公约》,共同促进自治区眼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公约》明确,经营企业要从自身做起,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经营,提倡优质服务,文明经商,执行行业服务规范,以“质量第一、顾客优先、信誉为本”为服务宗旨,文明经营,礼貌用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质服务,优美环境,树立良好的形象,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鼓励力所能及做好社会公益工作。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阶段所达到的眼视光检测、矫正与配镜工作所应具备的依法须经批准的相关经营许可、所执行的服务和产品标准、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置、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和人员资质水平等专业服务能力条件,通过行业协会向消费者进行必要的社会公示。

        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秘书长杨瑞萍宣读了《关于内蒙古眼镜行业会员企业专业条件能力等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为促进内蒙古眼镜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和行业声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眼镜行业验光配镜质量管理服务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自律公约》和《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验光配镜企业专业条件能力等级认定细则》,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验光配镜企业专业条件能力等级认定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从事眼镜验光、配镜、视光矫正的会员企业(包括眼镜公司、眼镜连锁店、个体经营者及从事眼镜验配业务的医疗机构),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条件均可以对照《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验光配镜企业专业条件能力等级认定细则》,以单店的形式自愿向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专业条件能力等级认定委员会申报,经委员会评审认定后,由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颁发专业条件能力等级证书和牌匾。

        会上,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会员部部长樊和平宣读了《首批申报内蒙古眼镜行业验光配镜企业专业条件能力等级认定的决定》。

        会议现场,与会领导及嘉宾为首批获得等级认定的单位代表颁发了证书和牌匾。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处长冯雪在发布会上讲话时指出,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主动作为,参与起草和编制了《眼镜行业验光配镜质量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了全区眼镜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这对培养高标准、高素质的配镜服务人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推进作用。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自律公约》的修订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验光配镜企业专业条件能力等级认定细则》的制定,这对促进我区眼镜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和眼镜企业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吴日根在发布会上讲话时表示,眼镜行业事关千家万户,几乎每个人都会接触到眼镜,而眼镜的质量又事关视力的保护和后期的恢复。所以,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所做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希望经营企业保证质量、保证服务、保证信誉,把自治区眼镜行业做得更好。

        2021年6月6日也是第26个全国爱眼日,今年全国爱眼日的主题是“关注普遍的眼健康”。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借此机会,在当天同时举办了“内蒙古眼镜行业6月6日全国爱眼日“关注普遍的眼健康”主题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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